公司介绍 联系我们

咨询电话: 400-018-2628

当前位置: 首页 >> 行业问答

有限合伙企业注册,股东资格有何限制?

发布于:2025-03-28 19:23:56 阅读(5927)

一、有限合伙企业概述<

有限合伙企业注册,股东资格有何限制?

>

有限合伙企业(Limited Partnership,简称LP)是一种合伙企业形式,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。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,而有限合伙人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。在我国,有限合伙企业注册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规定。

二、股东资格限制

1. 自然人资格

有限合伙企业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

(1)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
(2)无犯罪记录;

(3)无不良信用记录。

2. 法人资格

有限合伙企业的股东也可以是法人,如公司、企业等。法人作为股东时,需满足以下条件:

(1)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;

(2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
(3)无不良信用记录。

3. 其他组织

除自然人和法人外,有限合伙企业的股东还可以是其他组织,如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等。这些组织作为股东时,需满足以下条件:

(1)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;

(2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
(3)无不良信用记录。

三、股东人数限制

有限合伙企业的股东人数不得超过50人。其中,有限合伙人不得超过49人,普通合伙人不得超过1人。

四、出资方式限制

有限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包括货币、实物、知识产权、土地使用权等。但以下出资方式受到限制:

1. 货币出资:不得超过出资总额的70%;

2. 实物出资:需评估作价,并办理过户手续;

3. 知识产权出资:需评估作价,并办理转让手续;

4. 土地使用权出资:需评估作价,并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。

五、股东变更限制

有限合伙企业的股东变更需满足以下条件:

1.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;

2. 修改合伙协议;

3.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。

六、股东权利义务

1. 有限合伙人享有合伙企业的收益权,但不得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;

2. 普通合伙人享有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权,但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;

3. 股东需按照合伙协议约定,按时足额缴纳出资;

4. 股东需遵守合伙协议,不得损害合伙企业的利益。

七、股东资格限制有限合伙企业的股东资格受到以下限制:

1. 自然人、法人、其他组织均可成为股东,但需满足相应条件;

2. 股东人数不得超过50人,有限合伙人不得超过49人,普通合伙人不得超过1人;

3. 出资方式有限制,需符合相关规定;

4. 股东变更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,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。

结尾:

关于上海加喜公司秘书(官网:https://www.gongsimishu.com)办理有限合伙企业注册,股东资格有何限制?相关服务,我们提供专业的注册指导、法律咨询、工商变更等服务。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团队,我们能够为客户提供高效、便捷的注册流程,确保股东资格符合相关规定,助力企业顺利开展业务。选择我们,让您的有限合伙企业注册更加轻松无忧!



特别注明:本文《有限合伙企业注册,股东资格有何限制?》属于政策性文本,具有一定时效性,如政策过期,需了解精准详细政策,请联系我们,帮助您了解更多“行业问答”政策;本文为官方(上海公司企业注册、注销、转让、变更、代理记账服务公司-公司秘书)原创文章,转载请标注本文链接“https://http://www.gongsimishu.com/xinwendongtai/xingyewenda/255198.html”和出处“公司秘书”,否则追究相关责任!